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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规院编制的《济宁港总体规划(2035年)修订》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审查

发布时间:2026-01-05         来源:

  近日,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济宁市联合组织召开《济宁港总体规划(2035年)修订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审查会。会议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水运规划处处长尹振军主持。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,山东省自然资源厅、生态环境厅、水利厅、农业农村厅,济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,以及济宁能源集团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。会议特邀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领域专家参会,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原副司长苏杰担任专家组组长。水规院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潘海涛参加会议。
  济宁港作为全国内河主要港口,是“北煤南运”重要下水港和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的重要枢纽,也是山东省鲁西南地区高效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支撑。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进,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》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》和全国港口航道布局规划、《推进实施内河水运体系联通工程行动方案》加快实施,对济宁港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 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,落实国家主要港口使命,支撑国民经济“十五五”和中长期高质量发展,做强主要港口枢纽功能,促进港产城融合,本次《规划》秉持集约高效、安全便捷、智慧绿色的发展理念,确立以主城港区为核心,微山港区、梁山港区为重要港区,其他港区为一般港区的总体格局。《规划》以煤炭等大宗散货、集装箱、件杂货等运输为主,兼顾商品汽车滚装运输和旅游客运功能,积极拓展多式联运和临港产业,助力济宁港打造“全国内河航运标杆”,为打造济宁北方内河航运中心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和保障。
  期间,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踏勘了主城港区、梁山港区,并听取了《规划》主要内容汇报。专家组一致认为,本次修订工作基础扎实、内容全面、程序规范、结论合理。《规划》顺利通过本次部省联合审查会,为下一步部省联合批复和发布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  本《规划》是多专业协同、跨部门联动的智慧结晶,展现了水规院作为“行业院、国家院”服务国家战略、支撑地方发展的责任担当。此次修订工作充分发挥了水规院的品牌优势和行业影响力,对进一步巩固区域市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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